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相关工作要求,现对2022-2023-2学期各学院(部)拟开课教师试讲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试讲时间
19周之前。
二、具体要求
1.免试讲情况。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且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开新课,可以申请免试讲,但需在课程组(教研室)进行说课。教师开新课免试讲须由本人提出申请,课程所在学院(部)进行审核。
2.试讲组织。试讲由课程开设学院(部)组织,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主持,一般由学院(部)教学督导组成员及教学优秀教师对试讲教师进行评价,试讲时长、试讲内容、试讲过程及试讲结论等由试讲听课组专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议定。试讲工作结束后,试讲过程全部相关资料由学院(部)存档。
3.学院(部)审批。学院(部)根据教研室审核意见和专家组的评价意见,作出申请人能否独立讲授该门课程的意见。教师开课资格未经教学单位审批或审批未通者,不得安排单独授课任务。
4.学校备案。学院(部)试讲工作全部完成后,需填写《郑州航院开课试讲结果汇总表》(附件1),并于新学期开学第一周周五前报送教学督导科(综合楼322),纸质版需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马少兵OA工作便签。
三、相关说明
1.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变化情况,各单位可灵活采用线上或线下等形式开展试讲工作。
2.仅课时或者教材更改的课程不作为开新课课程。
3.新开课、开新课的教师当学期所开新课不得超过2门,如确实因学院(部)师资紧张需要超过2门,需报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审批。
4.如发现有未按学校要求进行试讲,或试讲未通过仍开课的,学校将追究有关教学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