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领导信箱
首页部门概况教学督导教学评估专业认证教学竞赛语言文字规章制度服务指南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师开课试讲工作的通知
2022-06-17 11:11 马少兵  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 审核人:   (点击: )
[文章下载] [字号: ]

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相关工作要求,现对2022-2023-1学期学院(部)拟开课教师试讲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试讲时间

试讲时间安排在18-19周。

二、具体要求

1.免试讲情况。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且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开新课,可以申请免试讲,但需在课程组(教研室)进行说课。教师开新课免试讲须由本人提出申请,课程所在学院(部)进行审核。

2.试讲组织。试讲由课程开设学院(部)组织,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主持,一般由学院(部)教学督导组成员及教学优秀教师对试讲教师进行评价,试讲时长、试讲内容、试讲过程及试讲结论等由试讲听课组专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议定。试讲工作结束后,试讲过程全部相关资料由学院(部)存档。

3.学院(部)审批学院(部)根据教研室审核意见和专家组的评价意见,作出申请人能否独立讲授该门课程的意见。教师开课资格未经教学单位审批或审批未通者,不得安排单独授课任务。

4.学校备案学院(部)试讲工作全部完成后,需填写《郑州航院开课试讲结果汇总表》(附件1),于新学期开学第一周周五前报送教学督导科(综合楼322),纸质版需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马少兵OA工作便签

三、相关说明

1.仅课时或者教材更改的课程不作为开新课课程。

2.新开课、开新课的教师当学期所开新课不得超过2门,如确实因学院(部)师资紧张需要超过2门,需报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审批。

3.如发现有未按学校要求进行试讲,或试讲未通过仍开课的,学校将追究有关教学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

                                                                            2022年6月17日

 

附件【附件1:郑州航院开课试讲结果汇总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师开课试讲制度(修订)》.docx已下载
打印    收藏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原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闭窗口
 

大学路校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大学中路2号 邮政编码:450015| 龙子湖校区地址:河南郑州郑东新区文苑西路15号 邮政编码:45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