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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6-09 10:12 张亚培  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 审核人: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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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22181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候选人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条件

申报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育理念先进,教学艺术精湛,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注重教学梯队建设,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学生评价优秀,科学研究能力强,在教育领域和社会范围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我校在职教师,已获得省级教学名师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省级教学名师的评选。

2.申报人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 6 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96 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 60 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3.非现任校级领导。

4.非国家“万人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中原英才计划”等人才入选者。

遴选指标体系见附件1

二、评选方法和程序

1.学院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自主遴选、公示后,向学校推荐。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推荐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等方面的考察,做好人选推荐过程中的法律、商业等风险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推荐人选要在学院公开公示,公示无异议方能推荐。

2.推荐限额。省级教学名师限额申报,推荐限额见附件2。

3.评审公示。学校组织专家根据遴选指标体系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评审,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申报人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材料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时间发现问题即取消资格。

三、提交材料要求

(一)申报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于62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综合楼322)。

二)报送内容

1.书面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及附件材料各一式两份(每人单独装袋),推荐汇总表一份。推荐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候选人推荐表待通过学校评审后加盖学校公章。

2.电子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及附件材料、候选人证件照(蓝底,JPG格式,高宽比5:4,分辨率600*480-1200*960,大小200K-2M)、候选人20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mp4格式,不大于500M)、推荐汇总表。电子材料以U盘形式报送,每位申报人一个文件夹,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三)附件材料要求:单独装订并附目录、页码,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本单位在职证明;学校党委对候选人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推荐表所填内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中,在职证明和政治表现意见,在通过学院评审向学校推荐时由各学院出具;通过学校评审向教育厅推荐时,由学校相关部门出具。附件证明材料电子版限50M以内。

联系人:张亚培,电话:61912753

 

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

202269

 

 附件1 遴选指标体系.doc

 附件2 推荐限额.doc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docx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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