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试行>》(校人字[2019]33号)及《郑州航院课堂教学改革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9]76号)要求,根据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课堂教学改革认定工作。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聘用岗位为专任教师(含教学岗、教学科研岗、科研岗)在2019-2020学年(两个学期)所承担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课程,详见附件1。
二、认定标准
课堂教学改革主要从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课程资源、课程考核等方面进行认定,详见附件2。
三、认定要求
各学院(部)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试行>》(校人字[2019]33号)要求的各岗位专任教师每学年应承担的课堂教学改革学时,由学院(部)成立认定小组,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自行认定。
各学院(部)将本单位教师课堂教学改革认定结果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需签字、盖章)于2020年11月30日前报送教学质量管理中心(综合楼446)。联系人:马少兵
附件1:《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试行》.doc
附件2:《郑州航院课堂教学改革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docx
附件3:郑州航院课堂教学改革认定结果汇总表.docx
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