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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教师开课试讲工作的通知
2020-11-30 11:34   审核人: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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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相关工作要求,现对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各教学单位拟开课教师试讲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试讲时间

本学期试讲时间安排在14-17周。

二、具体要求

1. 试讲申报。为了便于安排试讲时间和聘请相应专家,各单位应事先制定《郑州航院开课试讲安排表》(附件1)。

2.试讲组织。学院(教学部)按照《郑州航院开课试讲安排表》组织试讲。试讲时,试讲教师必须携带教学大纲、教材及教案方可参加试讲。试讲时间原则上为45分钟/人次,特殊情况也不应少于30分钟/人次。听课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试讲过程必须由主管教学副院长(确实有事无法参加的可以由课程组负责人或骨干教师代行其责)主持,课程所属教研室主任参加,聘请2-3位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分管本院(部)的督导专家参加听评课。听课过程中认真填写《郑州航院听课记录》及《郑州航院听课评议卡》,试讲结束后听课组成员可直接与试讲教师交换意见。

3.投票程序。投票只能由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督导专家、单位主管教学领导(或骨干教师)、课程所属教研室主任参加。试讲结论由投票人通过填写《郑州航院教师试讲评定卡》(附件2)方式决定,良好以上(含良好)>50%者试讲通过,良好以上(含良好)≤50%者试讲未通过;首次试讲未通过且合格以上(含合格)≥50%者可以给予一次再试讲机会,首次试讲未通过且合格以上(含合格)<50%者不能安排再试讲。

4.免试讲情况。具有副高级及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技术职务且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开新课,可以免试讲,但须提前报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备案,开课后不再受理。

5.开课审批。试讲结束,请向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提交《郑州航院教师新开课审批表》(附件3)或《郑州航院教师开新课审批表》(附件4),由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盖章后院(部)保存,同时提交《郑州航院开课试讲结果汇总表》(附件5)。

三、相关说明

1.只是课时或者教材更改的课程不作为开新课课程。

2.新开课、开新课的教师当学期所开新课不得超过2门,如确实因院(部)师资紧张需要超2门,请报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审批。

3.如发现有未按学校要求进行试讲,或试讲未通过仍开课的,学校将追究有关教学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附件1:郑州航院教师开课试讲安排表.docx

 附件2:郑州航院教师开课试讲评定卡.docx 

 附件3:郑州航院教师新开课审批表.docx

 附件4:郑州航院教师开新课审批表.docx

 附件5:郑州航院开课试讲结果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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