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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期初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1-02-24 08:31   审核人: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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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学校决定本学期开学第一周实施线上教学,为保证线上教学质量,现将期初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安排如下:

、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范围

本学期第一周(3月1日5日)线上开展的所有课堂教学活动,均纳入本次质量监控与评价范围。本次评价结果将作为教学质量考核和教学效果评价的重要依据。

、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内容

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教学资源、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教学效果四个方面。评价标准详见附件1。

、线上教学质量监控评价组织

本次期初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由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统一组织,各教学单位具体实施,校院两级教学督导专家执行监控与评价,任课教师配合。具体分工如下:

1.教学评估质量控制中心成立学校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评估与质量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包括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主任、学校教学督导各专家组组长、各学院(部)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制订学校期初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标准及工作方案;指导各教学单位开展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对各教学单位报送的评价结果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研究确定评价结果。

2.各二级教学单位成立本单位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担任,成员包括本单位的校院两级督导专家;制订本单位期初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方案,建立督导专家与任课教师的对应关系,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通知任课老师认真做好期初线上教学工作并积极配合督导专家完成相关评价工作;为督导专家有效开展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提供必要条件和便利,及时协调解决中间遇到的问题;对本单位线上教学质量评价结果进行汇总,3月12日前向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报送统计结果(附件2)。

3.院两级督导专家:根据本人所在单位参加院部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服从院部工作安排;主动与任课教师联系,深入线上课堂及网络教学平台,客观公正进行教学评价,本次评价注意评价目标达成度、教学进度执行和重点难点讲解情况;认真完整填写《郑州航院线上教学听课评价表》(附件1),3月9日前向学院(部)送交听课评价表;课后向任课教师交流听课感受,帮助任课老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遇到问题及时向学院(部)反映,重大问题直接向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或分管校领导反映。

4.任课教师按要求做好开学第一周线上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按照课表和教学日历开展线上教学,做到课程教学大纲齐备、课堂教学目标明确、重点难点讲透;根据学院(部)安排主动联系并邀请督导专家进入线上课堂,配合督导专家共同完成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虚心听取专家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要求

1.各院部要落实教学管理主体责任,支持任课教师开展线上教学准备工作,保证任课教师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线上教学。对于确有困难不能进行线上教学的教师,相关院部要提前安排代课教师,确保线上教学不空堂。

2.任课教师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勇于担当,忠实履行教书育人职责。要积极探索适合线上教学的教学内容、与线上教学相适应的答疑、考试、考核方式。要“上真课”,以百分之百的投入高质量完成线上教学任务。

3.广大学生应珍惜时间,克服困难,勤奋学习。要主动准时参与线上学习,积极与任课教师进行远程互动和交流,按时完成任课教师布置的作业。

 附件1:郑州航院线上教学听课评价表.docx

 附件2:郑州航院2020-2021-2学期期初线上教学听课评价汇总表.docx

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

20212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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