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本届本科教学督导专家组自2022年成立以来,积极开展教学督导工作,在规范教学活动、改进教学管理、加强教学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鉴于本届本科教学督导专家组任期已满,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修订)》(校教字[2021]10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本科教学督导专家组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选聘条件
1.我校退休或在职教师,热心督导工作,身体健康,客观公正,坚持原则,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热爱教育事业,关注高等教育发展动态,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了解本学科发展前沿。
3.治学严谨,师德高尚,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有丰富的本科教育教学经验或教学管理经验。
4.熟悉现代教育技术,具有一定的教学建设成绩或教研教改成果或课堂教学改革创新经验。
5.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6.原则上非学校中层及以上现职领导干部。
二、专家工作职责
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对全校教育教学、教学管理和教学保障活动进行有效检查、评估和指导,监督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保障和促进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具体包括:
1.人才培养质量测评调研。
2.课堂教学质量检查。
3.实验教学质量检查。
4.实践教学质量检查。
5.考风考纪巡视督查。
6.教学文档资料检查。
7.教学管理和保障服务检查。
8.教师教学发展指导。
9.教学建设专项调研与评审。
三、换届工作程序
1.单位推荐
各学院(部)在征求教师个人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每学院(部)限报1人,12月20日之前将推荐表(附件1)(纸质+电子)送交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教学督导科(综合楼322)。
2.主管部门考察
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对象包括各学院(部)推荐人选及现有校级教学督导专家组成员。对各学院(部)新推荐人选重点考察本科教学成果和学生评教情况,对现有教学督导专家重点考察工作积极、主动性和对现代教育教学改革的适应能力。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根据考察结果,并结合学校学科结构和教学督导工作实际,12月24日前向学校提交新一届教学督导专家组建议名单。
3.学校聘任
12月31日前学校研究确定新一届教学督导专家组正式名单,聘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四、各教学单位教学督导专家组调整工作
学校教学督导专家组成员名单公布以后,各教学单位(含开课的职能部门)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修订)》(校教字[2021]108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对本单位教学督导专家组成员进行调整(学校教学督导专家组成员不再兼任学院(部)教学督导专家组成员),并于2025年1月10前将本单位教学督导专家组成员名单汇总表(附件2)(纸质+电子)送交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备案。
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