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教育部对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已经顺利结束,在专家线上评估和入校考察期间,全校广大师生员工发自内心的爱校兴校的热情、期盼学校发展的强烈愿望,校兴我荣、校衰我耻的主人翁意识、荣誉感、责任感,在大事面前团结一心、奋勇争先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给专家组成员留下了深刻印象。为认真总结学校本轮审核评估工作经验,巩固评建成果,激发全体教职工全身心热爱教育教学、投入教育教学、服务教育教学的工作热情,决定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对象和类别
在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校内各单位和教职员工,表彰类别包括突出贡献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评选原则
(一)实绩优先:综合考虑集体和个人在审核评估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和重要作用,实行分类评选,做到公正公平。
(二)公开公正: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严格审核把关,以工作实绩为标准,宁缺毋滥。
三、评选条件
(一)突出贡献集体
1.直接参与新一轮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承担评建任务工作量较大,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并且成绩突出。
2.负责本轮审核评估评建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强、顾大局、重协作,恪尽职守,具有奉献精神,评建工作安排扎实、细致。
(二)先进个人
主人翁意识强,勇挑重担,积极参与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服从组织安排,爱岗敬业,推进得力,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并且成绩突出。
四、名额分配
(一)突出贡献集体
含各教学单位、审核评估各专项工作组,以及新一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等。
(二)先进个人
组织和参与本轮审核评估评建工作的教职员工均可申报,以教学院部或职能部门为单位进行推荐,原则上每单位每20名教职工推荐先进个人1个,不足20人部分按20人计算。
迎评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在各专项工作组成员中推荐若干名先进个人。(不占用单位推荐名额)
五、评选程序
(一)参加评选的单位须填写突出贡献集体申请表,参加评选的个人填写先进个人推荐表,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统一送交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综合楼322房间,联系人刘萍莉),截至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
(二)迎评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审核,提出突出贡献集体、先进个人推荐意见。
(三)学校迎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突出贡献集体、先进个人候选名单。
(四)学校研究决定评选结果,公示后发文表彰。
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