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领导信箱
首页部门概况教学督导审核评估专业认证教学竞赛语言文字规章制度服务指南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4-08-29 09:51 张亚培  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 审核人:   (点击: )
[文章下载] [字号: ]

各教学单位:

为强化“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质量理念,推进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修订)》 (校教字〔2021〕105号),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2023-2024学年承担教学任务(含研究生课程)的所有在职教师。

学院各类教职员工承担教学任务者,由本人所在学院进行评价;职能部门或教辅部门人员承担教学任务者,由本人职称评审归口教学单位进行评价。

二、时间安排

20241010前各教学单位完成考核工作,1018日前学校公布考核结果。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是教师晋升、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结合《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修订)》 (校教字〔2021〕105号)中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具体内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等相关要求以及本单位考核细则,公平、公正、公开地组织好本单位考核工作。

2.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考核细则,考核等次的评定需遵循“校教字〔2021〕105号”文件标准。

3.各教学单位参照《附件4:项目奖项对应激励性名额类别表》统计激励性优秀名额情况(项目/奖项获得时间范围:20239月1日——20248月31日)。激励性优秀名额情况一览表(附件5)签字盖章纸质版及实证材料复印件于9月6日前送交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综合楼322房间)审核,确定激励性名额情况。

4.各教学单位评价结论优秀比例基数为20%,综合激励性优秀名额,最终优秀比例不超过50%,且考核结果需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5.各教学单位于20241010之前签字盖章的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论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送交综合楼322房间,同时将电子版通过OA工作便签发送给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张亚培老师。

联系电话:61912753

                                             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

                                             20248月29


附件【附件1:关于印发《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修订)》的通知-校教字〔2021〕105号.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郑州航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郑州航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论汇总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项目奖项对应激励性名额类别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5:激励性优秀名额情况一览表.xls已下载
打印    收藏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原英才计划—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和河南省本科高校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4-2025-1学期期初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通知
关闭窗口
 

大学路校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大学中路2号 邮政编码:450015| 龙子湖校区地址:河南郑州郑东新区文苑西路15号 邮政编码:45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