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课程质量直接决定人才培养质量。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本科标杆课程评选办法(试行)》(校教字【2022】55号),结合教学工作实际,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标杆课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且授课时间不少于总课时的三分之二,其中(一)为必备条件,(二)(三)(四)(五)至少满足一项。
(一)申报课程至少经过三个学期或三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二)申报课程获批省级以上课程类教学工程项目;
(三)课程负责人发表课程建设相关核心期刊教研论文;
(四)课程教材为省级以上规划教材或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材奖;
(五)课程负责人获得省级以上教学竞赛奖。
二、评选标准
(一)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立德树人效果突出,能够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受到学生和毕业生广泛好评;
(二)能够体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塑造“三位一体”人才培养理念;
(三)授课教师具有较高教学水平,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合理,具有强烈的教书育人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属于本科生通识课程或专业核心课程,具有足够挑战度及训练量,内容更新及时,在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方面有充分体现,教学效果突出;
(五)基于优质在线开放课程,或使用在线教学资源、学习管理平台,开展线上学习和线下面授有机结合的教学模式。
三、申报材料要求
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按时提交如下申报材料,每个学院推荐课程不多于两门。
1.郑州航院标杆课程清单(附件1);
2.郑州航院标杆课程申报书(附件2);
3.郑州航院标杆课程教学成果简表(附件3);
4.实证材料复印件(带目录装订成册)。
请于10月27日前报送上述材料,清单、申报书和教学成果简表的电子版发送至刘萍莉OA工作便签,清单、实证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和申报书(一式两份,教学成果简表为申报书附件)的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提交至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综合楼322房间)。
联系人:刘萍莉 联系电话:61912752
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