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相关工作要求,现对2023-2024-1学期各教学单位拟开课教师试讲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试讲时间
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二、具体要求
1.免试讲情况。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且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开新课,可以申请免试讲,但需在课程组(教研室)进行说课。教师开新课免试讲须由本人提出申请,课程所在教学单位进行审核。
2.试讲组织。试讲由课程开设教学单位组织,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主持,一般由教学单位教学督导组成员及教学优秀教师对试讲教师进行评价(职能部门开设的课程需邀请2名校督导参加试讲),试讲时长、试讲内容、试讲过程及试讲结论等由试讲听课组专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议定。试讲工作结束后,试讲过程全部相关资料由教学单位存档。
3.教学单位审批。教学单位根据教研室审核意见和专家组的评价意见,作出申请人能否独立讲授该门课程的意见。教师开课资格未经教学单位审批或审批未通者,不得安排单独授课任务。
4.学校备案。教学单位试讲工作全部完成后,需填写《郑州航院开课试讲结果汇总表》(附件1),并于新学期开学第一周周五前报送教学督导科(综合楼322),纸质版需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马少兵OA工作便签。
三、相关说明
1.仅课时或者教材更改的课程不作为开新课课程。
2.新开课、开新课的教师当学期所开新课不得超过2门,如确实因教学单位师资紧张需要超过2门,需报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审批。
3.如发现有未按学校要求进行试讲,或试讲未通过仍开课的,学校将追究有关教学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