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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2学期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2-05-04 08:47 马少兵  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 审核人: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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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学校决定2021-2022-2学期第11周起实施线上教学,为保证线上教学质量,现将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安排如下:

一、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范围

本学期第11周起开展的所有线上课堂教学活动,均纳入本次质量监控与评价范围。

二、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内容

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场景、教学资源、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教学效果五个方面。评价标准详见附件1。

三、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组织

本次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由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统一组织,各教学单位具体实施,校院两级教学督导专家执行监控与评价,任课教师和上课学生配合。

1.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成立学校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主任、副主任担任,成员为学校教学督导组专家、各学院(部)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制订学校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标准及工作方案;指导各教学单位开展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对各教学单位报送的评价结果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撰写学校线上教学质量报告。

2.各二级教学单位:成立本单位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担任,成员包括本单位的校院两级督导专家、教学相关人员;制订本单位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方案,建立督导专家与任课教师的对应关系,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通知任课老师认真做好线上教学工作并积极配合督导专家完成相关评价工作;为督导专家有效开展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提供必要条件和便利,及时协调解决中间遇到的问题;对本单位线上教学质量评价结果进行汇总,每天19:30前通过OA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报表(附件2)发送至马少兵工作便签。

3.校院两级督导专家:根据本人所在单位参加院部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服从院部工作安排;主动与任课教师联系,深入线上课堂及网络教学平台,客观公正进行教学评价,本次评价注意评价目标达成度、教学设计、教学进度执行和重点难点讲解情况;认真完整填写《郑州航院线上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1),按时向学院(部)送交评价表;课后向任课教师交流听课感受,帮助任课老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遇到问题及时向学院(部)反映,重大问题直接向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或分管校领导反映。

4.任课教师:按要求做好学线上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按照课表和教学日历开展线上教学,根据学院(部)安排主动联系并邀请督导专家进入线上课堂,配合督导专家共同完成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虚心听取专家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四、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要求

1.各院部要落实教学管理主体责任,支持任课教师开展线上教学准备工作,保证任课教师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线上教学。对于确有困难不能进行线上教学的教师,相关院部要提前安排代课教师,确保线上教学不空堂。

2.校、院两级教学督导专家要依托现代通信和信息技术平台开展线上课程教学督导工作,做到本轮线上教学期间对线上教学的每位老师每个课头至少督导评价1次。进入在线课程教学平台查看教学资源建设、教学设计等课前准备情况,利用在线教学平台记录统计功能查看教师教学任务布置、学生在线学习、教学讨论、单元测试等教学实施情况。

3.任课教师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勇于担当,忠实履行教书育人职责。要积极探索适合线上教学的教学内容、与线上教学相适应的答疑、考核方式。要“上真课”,以百分之百的投入高质量完成线上教学任务。

4.广大学生应珍惜时间,克服困难,勤奋学习。要主动准时参与线上学习,积极与任课教师进行远程互动和交流,按时完成任课教师布置的作业。

5.研究生课程线上教学督导主要由学校研究生教学督导专家组负责。

 

附件1:《郑州航院线上教学质量评价表》

附件2:《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报表》

 

 

 

                                            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

                                            2022年5月4

 

附件【附件1:郑州航院线上教学质量评价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郑州航院2021-2022-2学期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日报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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