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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专业认证工作的通知
2022-01-06 15:38 任涛  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 审核人: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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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全面推进专业认证工作,不断加强专业内涵建设,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坚持“以产出为导向”的教育取向,构建“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好人才培养工作,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专业认证(评估)实施方案(修订)》(校教[2021]107)文件精神,现将专业认证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组织

1.学院认证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原则上由院长担任,成员为其他院领导、督导专家及相关专业负责人、系(教研室、实验室)主任等。

主要工作职责为:

1)深入调研,制定学院专业认证目标和工作方案,审定各专业认证工作实施计划;

2)组织业务学习和理论研讨,掌握认证工作理念,明晰专业建设思路;

3)部署、协调各项认证工作任务和进度安排,全面推进认证建设工作;

4)审定专业认证申请和自评报告材料,查找存在问题,督促持续整改;

5)根据认证工作需要,统筹调配学院人、财、物等资源

6)组织进校认证考查专家接待工作

2.专业认证工作组

每个拟认证专业均应成立相应的工作组。原则上组长由所从事专业与认证专业相同或相近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专业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专业教师、教学督导专家及学院教务、学工、科研、实验管理人员等。

主要工作职责为:

1)开展充分调研,制定专业认证工作目标和具体实施计划;

2)加强认证规范和教学改革理论研讨,提升整体认识水平;

3)掌握专业建设标准,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各项建设任务;

4)围绕培养目标达成,坚持成果导向,做好问题反馈与持续改进;

5)撰写专业认证申请书和自评报告,整理、编制各类相关支撑材料;

6)做好进校认证考查专家接待,为现场考查专家做好服务;

7)根据认证评价结论或学校的指导意见,落实整改工作。

为统筹做好专业建设和认证申请工作,鼓励学院聘请院外、校外相关人员参加本院专业认证工作组。

二、制定工作计划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专业认证工作,处理好认证专业与非认证专业建设的关系,全面推动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结合学院“十四”专业建设规划,对2022-2025年专业认证工作进行总体谋划。

1.所有工程教育认证(评估)目录内专业,均应积极落实认证标准,明确专业建设目标,有计划、系统性地按照认证要求开展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

2.所有符合办学年限要求,具有较好办学基础,且未处于认证通过有效期内的工程教育认证(评估)目录内专业,每年都要进行认证(评估)申请,积极争取通过认证(评估);

3.已被受理的专业,要继续扎实做好评建工作,高质量编写自评报告,全面整理支撑材料,充分做好专家进校现场考查准备工作;

4.处于工程教育认证(评估)通过有效期内的专业,应在已有基础上加强调研,完善机制,强化建设,为顺利通过复评做好准备;

5.不在工程教育认证(评估)目录内的专业,应按照工程教育认证理念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鼓励相关专业申请国际认证(评估)。

三、工作要求

所有开设工程教育认证(评估)目录内专业的学院,或有条件申请国际专业认证(评估)的学院,都要成立学院认证领导小组和各专业认证(评估)工作组,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于每年春季学期开学第三周内报送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各学院要以专业认证(评估)为契机,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提升专业办学水平。

 

                                                                                                                       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

                              2022年1月6日

 

附件【附件1:我校可申请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评估)的专业一览表(2021版).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专业认证(评估)年度工作计划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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