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要求,现对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各教学单位教师开课试讲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试讲时间
本学期试讲时间安排在16—18周。
二、具体要求
1.为体现学校二级管理整体思路,自本学期开始,学校开课试讲工作向质量管理中心报备后由各院(部)自行组织。
2.申报程序。为了便于安排试讲时间和聘请相应专家,各单位应事先提交《郑州航院开课试讲安排表》(附件1),于16周周二之前报至质量管理中心,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zlg@zua.edu.cn。
3.严格试讲程序,严格控制试讲时间。
4.严格试讲评审投票程序。试讲过程必须由单位主管教学领导(确实有事无法参加的可以由骨干教师代行其责)主持,课程所属教研室主任参加。投票只能由督导专家、单位主管教学领导(或骨干教师)、课程所属教研室主任参加。
5.试讲时,试讲教师必须携带教学大纲、教材及教案方可参加试讲,本次试讲不通过者,本学期不允许再安排试讲。
6.具有副高级及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技术职务,且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开新课,可以免试讲,但须提前报质量管理中心备案,开课后不再受理。
7.试讲安排表须由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8.试讲结论由听课组成员通过填写《郑州航院教师试讲评定卡》(附件2)方式决定,良好以上(含良好)得票率>50%者试讲通过,良好以上(含良好)得票率≤50%者试讲未通过;首次试讲未通过且合格以上(含合格)得票率≥50%者可以给予一次再试讲机会,首次试讲未通过且合格以上(含合格)得票率<50%者不能安排再试讲。
9.试讲结束,请向质量管理中心提交《郑州航院教师新开课审批表》(附件3)或《郑州航院教师开新课课审批表》(附件4),由质量管理中心盖章后院(部)保存,同时提交《郑州航院开课试讲结果汇总表》(附件5)。
注:1.只是课时或者教材更改的课程不能作为开新课课程。
2.开新课的老师当学期所开新课不得超过2门,如确实因院(部)师资紧张需要超2门,请报质量管理中心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