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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师开课试讲工作的通知
2018-06-13 09:32   审核人: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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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要求,现对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各教学单位教师开课试讲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试讲时间

本学期试讲时间安排在16—18周。

二、具体要求

1.为体现学校二级管理整体思路,自本学期开始,学校开课试讲工作向质量管理中心报备后由各院(部)自行组织。

2.申报程序。为了便于安排试讲时间和聘请相应专家,各单位应事先提交《郑州航院开课试讲安排表》(附件1),于16周周二之前报至质量管理中心,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zlg@zua.edu.cn。

3.严格试讲程序,严格控制试讲时间。

4.严格试讲评审投票程序。试讲过程必须由单位主管教学领导(确实有事无法参加的可以由骨干教师代行其责)主持,课程所属教研室主任参加。投票只能由督导专家、单位主管教学领导(或骨干教师)、课程所属教研室主任参加。

5.试讲时,试讲教师必须携带教学大纲、教材及教案方可参加试讲,本次试讲不通过者,本学期不允许再安排试讲。

6.具有副高级及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技术职务,且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开新课,可以免试讲,但须提前报质量管理中心备案,开课后不再受理。

7.试讲安排表须由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8.试讲结论由听课组成员通过填写《郑州航院教师试讲评定卡》(附件2)方式决定,良好以上(含良好)得票率>50%者试讲通过,良好以上(含良好)得票率≤50%者试讲未通过;首次试讲未通过且合格以上(含合格)得票率≥50%者可以给予一次再试讲机会,首次试讲未通过且合格以上(含合格)得票率<50%者不能安排再试讲。

9.试讲结束,请向质量管理中心提交《郑州航院教师新开课审批表》(附件3)或《郑州航院教师开新课课审批表》(附件4),由质量管理中心盖章后院(部)保存,同时提交《郑州航院开课试讲结果汇总表》(附件5)。

注:1.只是课时或者教材更改的课程不能作为开新课课程。

2.开新课的老师当学期所开新课不得超过2门,如确实因院(部)师资紧张需要超2门,请报质量管理中心审批。

附件【附件1:郑州航院教师开课试讲安排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郑州航院教师开课试讲评定卡.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郑州航院教师新开课审批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郑州航院教师开新课审批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5:郑州航院开课试讲结果汇总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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