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中原教学名师(本科高校)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9〕440号)(附件1),现启动我校2019年度河南省“中原千人计划”中原教学名师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中原教学名师(本科高校)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师德高尚、业务精良,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在教育领域和社会范围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教学名师的普通本科院校人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教育理念先进,教学艺术精湛,教学改革成效显著,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省级教学成果奖为主持人),主讲课程为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发表出版高质量教改教研论文或专著,自编、主编高质量特色教材,学生评价优秀。注重教学梯队建设。科学研究能力强,在国内外同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
2.非现任校级领导。
3.非国家“万人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和“中原千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
具体遴选指标体系见附件2。
二、推荐名额
我校2019年河南省“中原千人计划”中原教学名师共评选推荐候选人1名。每个学院(部)上报候选人至少1人。
三、评选方法和程序
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由各学院(部)根据有关通知要求进行资格、材料审查后提交学校,经学校组织遴选、校内公示后向省教育厅进行推荐。各单位要把申报人的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
四、提交材料要求
(一)书面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及证明材料,候选人汇总表、单位党组织对候选人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
(二)电子材料包括:候选人20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mp4格式,不大于500M)、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及证明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三)证明材料包括: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奖励证书复印件等。
请各单位于7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教学质量管理中心(综合楼446)。
联系人:任涛,电话:61912752。
附件1教育厅2019年中原名师申报工作通知.docx
附件2中原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doc
附件3中原教学名师(本科高校)候选人推荐表及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