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实行研究生教学督导制度以来,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在提高我校研究生教学质量、规范教学行为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暂行条例》,结合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实际,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教学督导委员会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研究生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推荐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思想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原则性强;
2.长期从事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熟悉教学规律,教学经验丰富;
3.原则上为我校在职(非中层)或退休教师;
4.原则上具有正高级职称,有一定的研究生教学指导经验;
5.近三年无教学事故;
6.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退休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7周岁(1952年9月1日后出生);
7.有充足时间和精力参与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
二、各学院推荐名额
学校研究生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通过各教学单位推荐、学校研究决定。本次换届各教学单位推荐人员名额如下:
1.商学院3名;
2.管理工程学院3名;
3.经济学院2名;
4.信息科学学院2名;
5.材料学院2名;
6.土木建筑学院2名;
7.外国语学院2名;
8.马克思主义学院1名。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各教学单位在认真研究并征得本人同意的基础上,按照分配名额从本单位在职教师和退休教师中推荐候选人。请于2019年9月25日前将推荐名单(纸质版)提交教学质量管理中心(综合楼446),联系电话:61912752,联系人:马少兵。
四、学校研究生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资格认定
根据各教学单位推荐候选人情况,结合学校研究生培养和督导工作实际,学校研究决定研究生教学督导委员会正式成员名单,并发文公布。
研究生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