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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0-05-28 09:52   审核人: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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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了解我校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郑州航院专业发展质量评价办法(试行)》(校教字[2019]32号)文件精神,结合年度教学工作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20年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重在内涵,发展特色”的原则,客观评价全校专业建设情况和办学水平,进一步强化专业自我监测和自我完善意识,优化专业结构,促进专业内涵发展,推动专业综合改革,培育专业特色优势,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评估对象

已获准立项建设的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拟申请参加工程教育认证及获得受理的专业,具体如下:

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物流工程、金融学、档案学、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网络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城乡规划。

三、评估程序

1.学院自评。20206-9月,各学院根据《郑州航院专业发展质量评价办法(试行)》(校教字[2019]32号)(附件1)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认真开展自我评估,撰写自评报告,整理支撑材料。

2.专家评价。202010-11月,学校成立专业评估专家组,专家组在审核学院《专业自评报告》的基础上,通过查阅材料、人员访谈、考察教学设施、观摩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等形式全面考察专业建设情况,按照学校《专业发展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给出评价结果。

3.整改落实。专业评估结果正式公布后,相关学院在一个月内制订专业评估问题整改计划,将问题整改与专业建设结合起来,真正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目的。

四、评估材料要求

1.《专业自评报告》评估指标体系中每个观测点都要提出“自评依据”,简明扼要地概括出论点及主要论点的论据(事实、资料、统计表等),归档支撑材料,生成支撑材料索引目录,以利于评估专家查阅。

2.各学院应在2020930日前将《专业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一式四份(学院盖章)送交教学质量管理中心(综合楼446),并将电子版发送邮箱:jxpg@zua.edu.cn

3.《专业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格式)(附件2)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自评报告、自评结果简表、培养方案、专业专任教师名单、专业在校生名单、2020-2021学年(1)学期各年级专业课课程表、2018-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清单及2019-2020学年各年级专业课试卷清单等内容。

  附件1:《郑州航院专业发展质量评价办法(试行)》.doc 

  附件2:郑州航院《专业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格式).doc 

      教学质量管理中心

       20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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