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及省教育厅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附件1和2),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分工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以下简称质量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专业培养能力、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八个方面。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依据部门职能,对质量报告的编制内容(附件3)进行了任务分解。各相关部门根据分解的任务,负责完成质量报告规定内容撰写、支撑数据统计等工作。
二、编制要求
质量报告是向社会展示学校风貌和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教学成果的重要途径。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质量报告编制工作,内容言简意赅,需重点体现学校2020-2021学年教学改革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就,引用的数据需与报送到国家数据平台的数据保持一致。
为减轻各部门的工作量,支撑数据可以由国家数据平台导出的,由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统一整理、如实填写;平台查询不到或掌握不全的,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后续会通过OA便签将表格模板发送,请协助采集填报。
三、时间安排
(一)10月25日前,各责任部门将相关文字描述发送到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任涛OA便签。联系电话:61612752。
(二)11月5日前,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根据国家数据平台和各部门提供的材料,汇总编制《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并提交校领导审核。
(三)11月15日前,在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发布质量报告,发布期为1年;同时按要求上报省教育厅。
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
2021年10月18日
附件1:关于组织编制发布普通高等学校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pdf
附件2:教高函〔2021〕629号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通知.doc
附件3:质量报告文字撰写任务分解表(202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