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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课堂教学改革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11-01 16:25 张亚培  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 审核人: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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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试行>》(校人字[2019]33号)及《郑州航院课堂教学改革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9]76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课堂教学改革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聘用岗位为专任教师(含教学岗、教学科研岗、科研岗)在2020-2021学年(两个学期)所承担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课程,详见附件1。

二、认定标准

课堂教学改革主要从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课程资源、课程考核等方面进行认定,详见附件2。

三、认定要求

各学院(部)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试行>》(校人字[2019]33号)要求的各岗位专任教师每学年应承担的课堂教学改革学时,由学院(部)成立认定小组,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自行认定。

各学院(部)将本单位教师课堂教学改革认定结果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张亚培OA工作便签,纸质版需签字、盖章)于2021年11月30日前报送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综合楼322)。联系人:张亚培

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

2021年11月1日

附件1:《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试行》.doc

附件2:《郑州航院课堂教学改革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docx

附件3:郑州航院课堂教学改革认定结果汇总表.docx

 

附件【附件3:郑州航院课堂教学改革认定结果汇总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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